为您提供的核心服务是持续性的人才供给和规范的劳动关系管理,并着力于为企业减少劳动纠纷、规范管理行为、规避用工风险、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,从而有效帮助企业和降低运营成本,实现企业高效运营。 

免费咨询电话

010-65003912

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章附则

第三十六条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、举报,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的规定处理。
  
 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、履行、变更、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的规定处理。
  
 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